未定義期刊 第002版:聲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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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狂的暴力該怎樣收場

2010年12月14日 作者:京華時報

   根本的轉變,只能從改變管理者乃至整個社會對于絕對權力和發展效率的信奉開始,建立合理監督機制,廓清什么是正常執法,才能免除權力與暴力的濫用。

    10多名城管沖進路邊手機店群毆店員,起因只是店員倒在路邊的一盆臟水。幾天前發生在吉林前郭縣的一出鬧劇,如今正在網絡中熱傳著。整出鬧劇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情節,不是如何群毆,而是畫面之外,傳來的城管負責人指責拍攝是斷章取義、稱之為“正常執法”的解釋聲音。 

    來不及感嘆,又在媒體中看到另一則消息:上海虹口區城管帶領七八個人打傷15歲洗車工。城管方面認為,是攤主阻撓執法在先,引致行為失控。 

    城管打人并不新鮮。近幾年,隔三差五,我們總能聽到、看到這樣的新聞。通常,這種沖突事件都有著極其相似的情節發展經過,是非責罰塵埃落定需要時日,留在多半公眾記憶里的,幾乎總是城管執法的蠻橫失規、以強凌弱的形象。若去調查城管部門,得到的卻也是一臉委屈,因為他們手中有更多被傷害的案例。有關調查顯示,如今每天,平均有1.6名城管隊員在執法過程中受傷。 

    今天社會輿論中“城管”幾乎已被妖魔化的負面形象,和屢屢曝光仍然源源不絕的暴力執法事件,并不是這城市管理矛盾的必然結果。在這一點上,吉林前郭縣的城管負責人對于“正常執法”的界定,倒正好切中了問題的實質。 

    什么是城管的“正常執法”?相信每個城市的城管部門都早有規范條例作了明確規定,其中也絕不可能包括暴力傷人甚至群毆執法對象的內容。到了實際執行的過程中,暴力卻成了常見的手法,成了“正常執法”的一部分。甚至,某些地方還曾經有教導城管隊員們如何使用暴力不留痕跡的培訓教材。 

    在城市管理之中,不論是面對無證商販還是房屋拆遷,暴力被暗自縱容乃至大肆張揚,在許多地方都是多年積習。屢屢惡案已逼得越來越多地方開始思考,如何讓暴力收場。單靠招聘美女當城管,或是規定城管隊員日行一善,恐怕只能是錦上添花式的公關術。根本的轉變,只能從改變管理者乃至整個社會對于絕對權力和發展效率的信奉開始,建立合理監督機制,廓清什么是正常執法,才能免除權力與暴力的濫用。

    本報特約評論員姜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