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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香港網 www.123hkw.com 2020/7/4 9:23:07 瀏覽次數:0次
人大常委會6月30日以162票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草案,并將港區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港區國安法》羅列四大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最高刑罰可囚終身監禁。《港區國安法》列明「效力範圍」,強調任何人,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非港人在香港境內觸犯國安法,都可被檢控。在香港境內犯罪的行為,亦包括在香港註冊的船舶,航空器內犯罪的人士。
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港成立的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即使在香港以外,觸犯國安法規定的犯罪行為,都屬違法。任何人在香港境外,作出針對危害香港國家安全的行為,亦屬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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