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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 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准保釋 離庭見妻即擁抱(1/2)

《立場新聞》案 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准保釋 離庭見妻即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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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8 8:44:06 訪問次數:

《立場新聞》案 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准保釋 離庭見妻即擁抱


網媒《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連同《立場新聞》母公司,被控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即17篇煽動文章。 11月7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控方11月7日呈上新增六個文件夾,涉及1,500頁文件予辯方。

辯方表示已收取新增的一份警方國安處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警員的口供,初步檢視其口供後,認為與之前警員證人的證供有出入,或會影響辯方的盤問方向,連帶需至少三周研究先前的證供,打算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並且替林紹桐申請保釋,控方提出反對保釋。

《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考慮雙方陳辭後,批准已還押近一年的林紹桐保釋,林妻聞言拭淚。而林在下午約6時許終辦妥手續離開法院,林紹桐與妻子相見後亦即互相擁抱。

林紹桐保釋條件如下:
1. 現金5萬元,其妻人事擔保5萬元
2. 居於報稱住址,更改住址前24小時通知
3. 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4. 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
5. 不得接受傳媒採訪
6.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發布或轉發任何可被合理地視為任何危害國安的言論、意見或陳述
7.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任出任何可被合理地視為危害國安的行為
8.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包括透過任何電子或網上媒介,作出任何可被合理地視為構成任何危害國安控罪的行為
9.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對抗中央或香港政府的活動;或參與任何可被合理地被視為危害國安的組纖之任何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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