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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告鍾劍華誹謗案 鍾撤回文章並付10萬元和解(1/5)

梁振英告鍾劍華誹謗案 鍾撤回文章並付10萬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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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5 9:09:00 訪問次數:

梁振英告鍾劍華誹謗案 鍾撤回文章並付10萬元和解

前特首梁振英於2018年入稟高等法院,循民事途徑控告《立場新聞》和前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指《立場新聞》刊登鍾劍華撰寫的文章,題為「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綫論」的文章,梁振英認為文章內容涉及誹謗,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立場新聞》和鍾劍華。

雙方原同意於2023年進行審訊,惟鍾劍華3月5日在Facebook發表「澄清啟事」,表示雙方透過律師調解後,鍾劍華將涉事文章撤回,保證不會以任何方式於任何平台發表。鍾劍華通過律師表示,願意公開聲明指文章引述的時間和人物等基本事實有誤,文章多次提及梁振英的特首身份,有可能令讀者誤解梁振英本人為黑社會成員或和黑社會有關係。鍾劍華同意向梁振英支付十萬元和解金,梁振英同意不再就文章作追究,雙方已指示律師撤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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