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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國安公署約談在港外媒及記者 指散播虛假訊息、望好自為之(1/2)

駐港國安公署約談在港外媒及記者 指散播虛假訊息、望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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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7 8:31:29 訪問次數:

駐港國安公署約談在港外媒及記者 指散播虛假訊息、望好自為之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依據《香港國安法》有關規定,針對近期宏福苑火災及香港立法會選舉的虛假訊息和炒作抹黑,約見部分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公署斥有外國媒體涉港報道罔顧事實、散播虛假訊息,歪曲抹黑政府救災善後工作,攻擊干擾立法會選舉,挑動社會分化對立,希望他們能夠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道,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希望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綫」。

公署強調,「新聞自由」與遵守法律並行不悖,任何媒體不得借「新聞自由」之名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事務。所有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均有守法義務,必須遵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各項法律,嚴格執行特區有關新聞報道的管理規定,嚴格恪守新聞職業操守,堅持真實準確、客觀公正的報道原則,不得編造傳播虛假訊息。

公署表示,希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能夠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道;希望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希望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線。對所有反中亂港分子「以災亂港」行徑絕不姑息,「勿謂言之不預」。公署一向嚴格依法辦事,將一如既往密切關注媒體的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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