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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2025/11/17 9:56:49 瀏覽次數:0次
| 2023年12月1日,杭州市臨平區村民錢某慶家中超市遭村民張某打砸,隨後,張某乙、其父親張某甲等多名親友在超市門口碰見散步歸來的錢某慶。張某甲父子對錢某慶進行毆打,爭執間,錢某慶拿出水果刀將張某甲父子刺死。 2025年11月14日,上述案件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錢某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故事的主角錢某慶與張某甲一家本是沾親帶故的鄰居,卻早因生活瑣事埋下了矛盾的種子。錢某慶家開超市的門面因違章建築被拆除,他懷疑是張某甲舉報所致;隨後錢某慶反手舉報了張某甲家的豬圈,該豬圈也因同樣原因被拆,兩家的嫌隙自此愈陷愈深。 2023年12月1日下午,這場積怨終於因一塊空地的使用權而徹底爆發。錢某慶的妻子沈女士看到張某甲在自家門口的小片空地上種菜,便想著也開墾出來種些蔬菜,可就在她翻土時,張某甲上前阻攔,聲稱這塊地歸自己所有,兩人各不相讓,很快從爭執演變成激烈對罵。這場看似微不足道的菜園之爭,成為了後續悲劇的直接引線。 當日傍晚,張某甲的兒子張某乙得知此事後,怒氣沖沖地前往錢某慶家討要說法,無奈當時錢某慶並不在家,沒能找到發洩對象。夜幕降臨後,張某乙在親戚家喝了酒,酒精的作用讓他的怒火更盛。晚上7點46分,張某乙徑直闖入錢某慶家的超市開始瘋狂打砸。他先後三次衝進超市,掀翻貨架與冰櫃,推倒收銀電腦,現場一片狼藉。儘管張某甲及幾位親屬曾上前勸阻,還向超市老闆承諾會賠償損失,讓老闆沒有阻攔,但這場打砸已將兩家的矛盾推向了頂點。 砸完超市後,張某乙仍未罷休,在超市門口推倒了燈箱指示牌。張某甲扶起燈箱後,對著超市樓上高聲喊話,言語間滿是不滿。幾分鐘後,散步歸來的錢某慶剛好與張某乙在超市門口碰面,衝突瞬間升級。兩人相遇後,張某乙率先對錢某慶發起推搡,隨後揮拳打擊,錢某慶倒地後還遭到一腳踢踹,當時張某甲用塑膠凳砸中了錢某慶的額頭,張某乙則推搡錢某慶的右肩並掐住他的脖子,讓錢慶日呼吸困難,胸口之後還遭到亞克力,某節後砸死木板的臉。 就在這場圍毆中,錢某慶做出了改變所有人命運的舉動。他從羽絨外套口袋裡掏出一把提前準備好的水果刀——據他供述,出門散步前想到可能會碰到張某乙,便從雜物間拿了刀防身——隨後連續捅刺張某乙。聞聲趕來的張某甲上前踢打錢某慶時,也被錢某慶持刀捅刺,即便張某甲伸出雙手試圖保持距離,腹部仍遭到數刀攻擊。混亂中,張某乙拿起塑膠板凳砸向錢某慶頭部後跑開,張某甲也拿起小木桌反擊,而錢某慶被砸後再次捅刺張某甲,並起身追趕張某乙。最終,張某甲與張某乙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法醫鑑定兩人的死因為急性大失血。 2023年12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臨平區分局經檢察院批准,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錢某慶執行逮捕。時隔近一年,2025年11月14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做出判決。庭審中,錢某慶辯稱自己是在被圍毆、掐脖、多次砸擊後才掏刀捅刺,屬於正當防衛,但法院並未採納這項辯護意見。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張某乙雖先實施了推搡、揮打、腳踢等行為,但並未攜帶任何凶器,無明確行兇預謀,其行為未達到嚴重侵害他人生命權或身體健康權的程度,不符合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的「行兇」或「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界定。同時,錢某慶被推擠時就已做出掏刀動作,掏刀太早,面對對方攻擊時持刀連續捅刺,捅刺太多,行為過激且毫無節制,具有明顯的洩憤和報復動機,明顯的故意殺人行為,不能認定為正當防衛。雖然,張某乙打砸超市、對錢某慶先實施攻擊行為,具有明顯過錯,但過錯不足以對錢某慶從寬處罰。因此認定其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