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和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因前年8.18非法集結案被判囚12個後,黎智英再因前年8.31非法集結案被判囚8個月,李卓人再因前年8.31非法集結案被判囚6個月。法官胡雅文考慮到兩宗案件只相隔兩星期,故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兩人各須服刑14個月。
楊森則被判監8個月,緩刑1年。
李柱銘判囚11個月,緩刑24個月。
何俊仁判囚12個月,緩刑24個月。
吳靄儀判囚12個月,緩刑24個月。
梁耀忠判囚8個月,緩刑12個月。
梁國雄判囚18個月,即時監禁。
區諾軒判囚10個月,即時監禁。
何秀蘭判囚8個月,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