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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自12月1日起打工仔可要求「4天工作制」(1/4)

新加坡自12月1日起打工仔可要求「4天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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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6 16:05:05 訪問次數:

新加坡自12月1日起打工仔可要求「4天工作制」

新加坡勞工部、全國工會代表及人力資源部三方成立的工作小組──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提出新指引,新加坡員工可自12月1日開始要求每周4天工作,並可申請更多在家工作的時間,以及錯開上班時間,反映面對人才荒的全球趨勢下,新加坡政府及企業圖透過放寬工作規定,以留住人才。不過,僱主可拒絕該要求。

根據新指引,在新加坡工作的員工除可要求在家辦公外,亦可提出彈性工作時間及靈活的工作量。僱員可以書面方式提出彈性工作要求,並自行列明細節,例如申請理由、開始日期等。僱主需於兩個月內書面答覆,若拒絕僱員申請,應與僱員探討其他解決方案,惟有關指引沒有法律效力,最終決定權在於僱主。僱主應考慮與業務相關的因素,不能以管理階層不相信彈性工作安排為由拒絕申請,但可以以成本增加、不利生產力或不可行為由,拒絕批准僱員的申請。而被拒的員工亦可尋求工會或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用聯盟(TAFEP)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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